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征如何做賬?
答:一般情況下如果低于10萬,就不需要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一般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以下,計提附加稅時,只計提城建稅就可以.
不用計提其他的什么教育費、地方教育費、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附加稅,正稅的對稱,指隨正稅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稅,以正稅的存在和征收為前提和依據.

一般納稅人適合十萬以下的嗎?
答:收入十萬以下免附加稅,一般納稅人不適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
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根據上述規定,此項政策僅適用于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也就是小規模納稅人,所以,財稅[2016]12號不包括一般納稅人.
針對上文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征如何做賬的問題大家若還有不了解的地方歡迎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提問,針對性的在線為大家解決疑問,本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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