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預轉固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一般來說,在在建工程已竣工完成,并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時,要按預估價格,在使用當期先轉入固定資產。這就是在建工程預轉固。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規定: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你可以按照發票金額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在建工程預轉固需要哪些條件?
首先必須有所有的工程支出發票,沒有發票不能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固定資產完工后,要有工程驗收記錄、工程結算單(竣工結算單),需要強制檢測安全性的固定資產(如壓力管道、配電設備等)還必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檢查認定報告。
以上單據齊全,就可以將在建工程結轉為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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