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虧損可不納入合并嗎
不可以。
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無法取得利益的子公司是否納入合并范圍?
1、是否從A公司獲得利益,這個問題比較廣泛,不能簡單從是否盈利或虧損在進行判斷,且盈利或虧損不是短期行為,只能通過長期觀察才能體現。
2、關于你說的設備淘汰的問題,其實每個企業的生產設備都會更新或守市場原因、政策原因等都會更換設備或改行,這個理由不充分。

子公司被母公司合并后,能不能彌補合并前總公司的虧損?
目前關于合并重組的主要文件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該文件就“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做出了限額規定,但沒有對虧損企業吸收合并盈利企業做出規定。因而從法理上看可行的。
子公司虧損可不納入合并嗎,對于母公司而言不能承擔子公司經營活動過程中的一切責任,這就是為什么不納入合并的原因,本文為會計學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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