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利息支出如何算?
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對利息支出的扣除,稅法采取了比較寬松的處理方法: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利息支出分兩種情況確定扣除:
1、凡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超過貨款期限的利息和加罰的利息均不允許扣除.
在這種情況下:

房地產開發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X扣除比例(5%以下)+允許扣除的利息費用
2、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利息支出不得單獨計算,而應并人房地產開發費用中一并計算扣除.
在這種情況下:
房地產開發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十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X扣除比例(10%以下) 以上兩類計算扣除的具體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規定.
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利息支出如何算?上文小編就先簡單介紹到這,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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