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超過工資14%怎么處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超出14%的部分,不做會計處理,只是在報所得稅的時候,在扣除項目里只能寫到14%的金額、超出部分不能從利潤中扣除。14%以內部分能扣除。只是在年末匯算清繳的時候,進行納稅調增。比如:你的賬面利潤100萬,你的福利費超14%5萬元,那你納稅所得額就是105萬。
2、稅法規(guī)定,福利費用支出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4%,超過后予以納稅調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企業(yè)可以提取、分配職工福利費用,應當與職工工資一并計入“應付職工薪酬”標題(如果舊會計準則使用時,職工工資計入“應付工資”標題,職工福利費用計入“應付福利”標題)。企業(yè)年度福利費用不超過職工年工資(含)14%的,可在企業(yè)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3、超過14%的部分,作為企業(yè)所得稅的增加項目,計入“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貸方,作為下一次最終結算時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的計稅依據。年,并在報表中反映為“遞延所得稅抵免”。

計提福利費是什么?
計提福利費是指企業(yè)財務處理時,預先計入已發(fā)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職工福利費的行為。
計提福利費的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yè)計提員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結轉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福利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企業(yè)計提員工福利費然后結轉本年利潤,應當通過“管理費用”等相關二級科目以及“應付職工薪酬”相關二級科目核算。管理費用是指企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fā)生的各種費用。
福利費超過工資 14% 怎么處理?通過上文提交的相關財務知識的學習,相信你們應該非常清楚,對于企業(yè)福利費用超過工資扣除比例部分的處理,大家可以通過遞延所得稅方面來處理的,這樣的處理方式也是目前比較常見的方式。如果學員們讀完之后認為小編老師處理的方式還有什么其他的問題,那么小編老師倒是建議你們可以來關注本網站,會有老師在線為你們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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