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的會計處理方式包括無形資產處理方式和有形資產處理方式。
1. 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指會計核算中按會計原則所不認可的具有可計算經濟價值、可以分配于任何項目上、可以測定或預計其未來經濟效益的資產。無形資產的主要類型有商譽、專利權、商標、知識產權等,其會計處理原則是一次性認識,不承擔折舊,有損耗或棄用時才對此進行報廢減值處理。
2. 有形資產:有形資產是指會計核算中具有物質性、可以加以折舊長期支付的資產。接受捐贈的有形資產,根據對象的不同,并依據現行會計準則的規定,有不同的會計處理辦法:對于接受捐贈而增加的無形資產,按照以價報實的原則,其會計處理辦法為:以實際受捐贈者價值計量增加捐贈的有形資產;對于接受捐贈而減少的無形資產,按現有市場價值計量減少贈予的有形資產。
拓展知識:短期無形資產:指在一個會計期間內其經濟效益用盡的無形資產,如咨詢費、展覽費等,短期無形資產可以在收入中一次性體現,不承擔折舊,有損耗或棄用時才對其進行報廢減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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