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alt="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的會計處理應用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會計政策,執行相關會計準則,并從合理角度處理出售時的會計程序和記錄。
(一)價值確定
在準備當期期末財務報表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報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可測量價值。可測量價值表示資產被出售時的可能收入,并且要符合當期價值變動計量標準。若資產可以在報告期末準確定價,則會計師應將價格記錄為資產的原值;若沒有這種可能,則應記錄報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可測量價值。
(二)出售性金融資產損益的確定
在出售性金融資產后,會計師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會計政策,計算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造成的損益。損益確定的具體方法取決于資產的特性和市場情況,一般應按照資產實際出售金額減去資產報告期末可測量價值的差額來確定。
(三)會計記錄
出售性金融資產時,會計師應按照“實現收益法”記錄交易。進行計量時,首先應確定資產的原實際價值,然后將該值減去資產的累計折舊及損耗等,得出所得凈額。根據上面的確定結果,會計師應當在財務報表相應的科目(如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收入、財產損失等)下記錄相應發生額,完成正式會計記錄。
拓展知識: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還應符合流動性原則,即交易時當期收入能夠覆蓋預期支出;以及負債原則,即會計師應核算資產出售后的收入,以確定報告期末財務報表上的應收賬款是否小于實際應收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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