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遞延收益,又稱預收收益,是指企業在會計期間內已經收到或者有權收取的收益,但是這部分收益對應的經濟利益的實現或者服務的提供尚未完成,因此不能確認為當期收益,需要逐期確認的一種經濟業務。
遞延收益的確認原則是收入確認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收入確認原則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且未來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時,應當確認為收入。權責發生制原則是指企業應當在取得收入的權益或者發生費用的責任時,確認收入或者費用,而不是在收到或者支付現金的時候確認。
遞延收益的處理方法是:在收到或者有權收取的收益尚未確認為當期收益時,應當計入負債,作為遞延收益;在隨后的會計期間,隨著經濟利益的實現或者服務的提供,按照相應的比例將遞延收益轉入當期收益。
例如,一家健身房在1月份收到了客戶全年的會員費,這部分會員費不能全部確認為1月份的收入,因為健身房需要在接下來的12個月內提供服務。因此,這部分會員費應當作為遞延收益,在接下來的每個月按照1/12的比例轉入當期收入。
拓展知識:遞延收益與預收賬款的區別。預收賬款是企業提前收到的貨款,但尚未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屬于負債性質。遞延收益也是企業提前收到的款項,但是這部分款項對應的經濟利益的實現或者服務的提供尚未完成,也屬于負債性質。但是,預收賬款在商品交付或服務提供后,直接轉為收入,而遞延收益則需要在經濟利益實現或服務提供的過程中,逐期確認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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