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是指投資者在將自己投資的資產合理估值后,審計出的資產帳面價值低于其公允價值時,投資者進行的核算操作。一般情況下,投資者會將投資的資產分為兩類,一類是投資者可以預見的資產,這類資產可以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產生收益;另一類是投資者無法預見的資產,這類資產不可能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產生收益。
投資者在核算資產減值損失時,首先要確定投資的資產是否可以預見,如果可以預見,則可以進行折舊處理,從而進行減值損失的核算操作;如果不可以預見,則要確定投資資產的帳面價值比其公允價值低多少。
一般來說,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需要先行審計,審計完成后,估計減值損失,然后在財務報表上進行標記,并將減值損失從資產的帳面價值中減去,最后將這筆減值損失作為本年度的成本計入費用中。
拓展知識: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即當投資的資產出現報廢時,投資者也要核算出報廢減值損失。此外,資產減值損失的計算一般是有折舊預測方法來完成,它是以折舊準備、折舊衰減的原則和預期的折舊預測將投資資產的折舊費用分解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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