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計抵減是指個人在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以將購買一些國家規定的商品或參加一些規定的服務,加上購買該商品或服務的費用,申報到個人所得稅報表中,從而抵減個人所得稅的政策。
加計抵減可以補計提,但有一定的要求。首先,該商品或服務應是國家規定可以抵減個人所得稅的項目,其次,申報加計抵減時,需要提供有效的發票證明,證明該商品或服務的購買及支付的情況,最后,這些費用都要在本年度內抵扣,超出此年度的費用不能抵減個人所得稅。
加計抵減可以用來補計提,也就是說可以將本年度此類商品或服務的費用申報到個人所得稅報表中,從而達到抵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目的。這種方式適用于本年度開始未申報計提但是需要補繳的情況,加計抵減可以減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此外,加計抵減還可以用來補計提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費也有一定的要求,只有在本年度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才可以抵減個人所得稅,如果本年度尚未繳納,可以采用加計抵減的方式補計提養老保險費,從而減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總之,加計抵減是一個可以有效減少個人所得稅的有效手段,因此可以有效補計提一些需要補繳的個人所得稅。
拓展知識:
加計抵減有一定的限制,抵減的最高上限一般不超過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的三分之一,比如2018年的最高抵減限額為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的30%。此外,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需要有一定的收入才能申報加計抵減,比如2018年只有當月應納稅額超過1000多元,才可以抵減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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