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和計量是根據國家建設行業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結算原則》等規定來實施的。
首先,在合同計量之前,應該確認合同收入。當合同工程開工前,合同雙方應根據合同內容和施工費用的實際發生與合同約定的金額,共同確認合同收入和計量時節。
其次,在具體計量前,應編制“施工計量明細表”,列明本期計量有關類別名稱及計量依據。在計量時有必要查驗工程量清單及依據,材料出入場單據,施工材料等,經查實后,才能確定本次計量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緊接著,在進行本期計量時,應進行資料整理,根據施工計量明細表結合合同文件及施工材料及施工圖紙,就每一項計量活動,進行實測實量,填寫計量表,并由施工雙方簽字,以證明本次計量結果正確。
最后,按照國家建設行業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結算原則》規定,采用設計按工程實際完成的比例支付施工款時,應在計算支付比例時,按合同收入和已計量工程量進行計算,以確定應支付施工款的數額。
拓展知識:
施工計量的基本原則是:一結算一計量,一計量一結算。這是施工計量的基本準則,它包括:原則上每次施工計量,都是以完成的工程量作為結算依據;施工計量時,都要根據合同規定的報價,結合實際施工情況,確定本次施工計量的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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