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年度資產損失未扣除的處理原則是:
1、將未扣除的損失歸入本年度資產:在本年度結賬時,將未扣除的上年度資產損失歸入本年度資產,記入負債中,有利于及時更新財務報表,使其達到真實反映的目的。但是,上年度損失歸入負債,在今年度的費用表中仍是歸費用所有,而不是歸減計提損失費用所有,因此會對本年度費用表產生錯誤的表達,這就要求財務部必須及時的進行補充說明,以便讓外部投資者了解盈利背景,更加準確的評估公司經營狀況。
2、將未扣除的損失累計至本年度:在本年度結賬時,將未扣除的上年度資產損失累計至本年度,即將上年度未扣除的資產損失與本年度新增的資產損失合并,計提損失費用,計入應收賬款的費用表,不在負債賬款中體現,有利于及時更新財務報表,使其達到真實反映的目的。
上述是關于以前年度資產損失未扣除如何處理的兩種基本原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扣除的損失費用取決于未來的經營狀況,則必須采取預提費用的處理,將未來經營狀況計算出的費用提前計提費用。
拓展知識:在企業的財務決策中,資產損失未扣除也有被稱為不可抗拒損失。不可抗拒損失的特點是:一是無法通過執行事先約定的措施就能夠避免;二是無法預見,也無法控制,而且企業對其產生的影響沒有任何控制權和選擇權;三是影響企業未來收益的影響很大,是企業不得不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可抗拒損失的處理方式包括:對企業損失金額的分攤;利用保險公司的擔保服務;采用預算控制;采用預期價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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