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會計準則的“待攤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1、如果涉及資產,則按照“資產-費用”的記賬方式,將待攤費用記入資產類科目;
2、如果涉及費用,則按照“費用-費用”的記賬方式,將待攤費用記入費用類科目;
3、如果既涉及資產又涉及費用,則按照“資產-費用”的記賬方式,將應記資產類科目的費用記入資產類科目,應記費用類科目的費用記入費用類科目;
4、如果有收入,則按照“收入-費用”的記賬方式,將待攤費用記入收入類科目;
5、如果有損失,則按照“費用-損失”的記賬方式,將待攤費用記入損失類科目。
待攤費用是企業對計提前支付的永久性費用,又稱之為預支費用。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待攤費用的記賬一般按照“資產-費用”的記賬方式進行,即將該費用記入資產類科目,在多個會計期間內,按照分攤比例攤銷,最終攤銷完畢后,將不可恢復的費用計入期末費用中。
拓展知識:
待攤費用的分攤比例一般按照會計期間內發生的情況來確定,必須根據會計期間變化的實際情況來按比例分攤。如果待攤費用的使用壽命長于一個會計期間,則需要按照發生費用的期間,將待攤費用分成數個段并逐段分攤;如果該費用的使用壽命小于一個會計期間,則可以按照發生費用的金額,將該費用分攤到其他會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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