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壞賬損失與壞賬準備是指對壞賬的處理,有明顯的區別。
首先,壞賬損失是指由于客戶無力償還貸款或未能按時償還貸款,而對于貸款賬戶造成的損失。壞賬損失是由銀行的賬戶受損部門直接支付的,即借貸雙方之間的經濟賠償性損失,在借貸雙方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壞賬損失可由借款人承擔,也可以由貸款人承擔。
其次,壞賬準備是指作為貸款風險預留的資金,是一種壞賬預警和風險抵御的手段,是按公司業務量估計、組織撥繳的提前從本年度收入中分出的款項。壞賬準備通常通過撥備率來確定,即根據貸款發放金額或存貸比率計算出一定比率的壞賬準備,并在每月撥備損失負債準備金的形式將這筆預留金支付出去。
從上述可以看出,壞賬損失與壞賬準備是有區別的。壞賬損失是指受損客戶的損失,是由銀行支付的;而壞賬準備是銀行自己的財務準備,是按貸款客戶的數量或存款存貸比率計算出來的。因此,銀行管理者和決策者在實施壞賬防止措施時,既要控制壞賬損失,也要管理壞賬準備,以確保銀行財務穩定。
此外,在實施壞賬防控措施時,銀行還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如改善客戶信用評級系統、強化客戶審查及用戶準入等措施,還可以采取內部控制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加強壞賬風險監督控制,以減少壞賬損失的發生和縮小壞賬準備的范圍,提高銀行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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