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是指企業所使用的計提低值易耗品的支出方法,采用一次性攤銷的方法計提支出,將本次低值易耗品支出攤銷到本年度內或者本季度內,內部報表可以將低值易耗品的支出折舊到指定的期限內。
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一般采用有以下幾類:
一、按實際發生計提:該方法在會計期間內及時地根據實際發生的低值易耗品支出,依照已經確定的攤銷率進行攤銷,當期應予以計提攤銷支出。
二、按技術用途計提:該方法是依據技術用途,將低值易耗品費用分配到該用途的折舊期間內,在購買低值易耗品時,視技術用途的情況,確定折舊期間,以便做出合理的計提折舊,準確反映該用途的減值情況。
三、按期限額度設置:該方法是將企業設立的低值易耗品額度分配到賬務期間,每期的計提金額不能超過該期所設定的低值易耗額度,若期末實際發生的低值易耗品費用未達到每期的計提金額,則只按實際發生金額進行計提,若實際發生金額超出該期所設定的額度,則余額在下期中繼續提取。
拓展知識:計提低值易耗品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低值易耗品應完全反映為支出,不得抵減收入。
二、企業在計提低值易耗品時,應根據經濟利用期間及技術改造期間,必須相結合,先予合理的確定攤銷期限,然后再及時計提攤銷支出。
三、企業應統一單位、統一攤銷率,不同設備采用不同的攤銷率進行攤銷,以便記錄審計,提高財務分析能力。
四、攤銷計提時,企業應充分考慮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間,使攤銷期協調,準確地反映企業的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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