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流動資產折舊,是非流動資產按照其經濟和使用價值通過正確定義的折舊計算法則而確定的一項支出。其實現的目的有如下幾個:
1. 為企業利益而提供一種穩定的財務狀況,可以讓企業實行合理的財務管理,更好地指導企業的正常經營管理;
2. 為企業納稅申報提供依據,可以從企業的凈收入中直接減去資產的折舊金額,以減少企業的稅收支出;
3. 為企業投資管理提供參考,非流動資產折舊是企業投資決策進行編制,實施和評價的必要條件。
非流動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有很多種,但最常用的就是平均年限法。根據這種計算方法,將折舊一般分為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和每年幾種形式,計算公式為:折舊費=原值-凈值/使用年限,其中凈值指的是資產的殘值,使用年限指的是資產的使用壽命。
拓展知識:另一種常見的非流動資產折舊計算方法是雙倍余額遞減法,即按照資產剩余原值及凈額的總和,把折舊分攤至每年幾次,每次等額應付,剩余原值及凈額每次遞減,直至折舊歸零,計算公式為:折舊費=(每年應支付的折舊額)/折舊期內的月數,其中每年應支付的折舊額=資產剩余原值及凈額總和÷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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