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增加值法是一種政府管理和評估政策的技術,用于計算政策的經濟價值。它的主要思想是,以政府政策對社會總經濟增加值(Economic Increase Value,EIV)為衡量標準,以評估一個政策對經濟發展和改善社會福祉的效果。經濟增加值法將政策的經濟價值不僅僅體現在定量的數字和財務回報上,而且也體現在社會財富的變化,即實施政策產生的社會效益。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經濟增加值主要包括財政增加值(Fiscal Increase Value,FIV)、社會增加值(Social Increase Value,SIV)、經濟發展增加值(Economic Development Increase Value,EDV)等三部分內容,這三部分內容將政策實施后產生的增加價值全部折算為貨幣價值。特別是FIV和SIV是經濟增加值最重要的兩個組成部分,它們反映了政策實施可以創造出的經濟價值。
經濟增加值法的應用可以幫助政府對政策的有效性進行評估,確定政策的價值,給出政策的利益評估報告,從而為政策的實施提供科學依據。此外,由于經濟增加值法考慮了政策的時間貼現和風險貼現造成的影響,可以更準確地計算政策的投資回報,從而為政策投資決策提供決策依據。
拓展知識:
此外,經濟增加值法與其他類似政策評估方法,如投入產出分析法,有很多共同點,但也有一些不同之處,例如經濟增加值法特別強調政策的定量評估,關注政策的時間貼現和風險貼現,以及政策的效果評估。而投入產出分析法則關注的是政策的微觀效應,如政策對社會福利的連鎖反應,以及政策的價值與使用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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