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盈余公積是指企業經營中的凈盈余(即經營活動中的利潤減去財務費用)需要財務部門將其繳存到受政府監管的法定盈余公積中。這是一種財務責任,以貫徹實施地方政府的財政政策以及國家財政的計劃經濟政策。
法定盈余公積的形式可以分為股東法定盈余公積和經營性法定盈余公積兩種,股東法定盈余公積是指企業在企業經營中,在股東分紅金額基礎上,將凈利潤按照股東議定的比例預留一定比例繳存到公司法定設置的股東法定盈余公積中,經營性法定盈余公積是指企業在企業經營中,除股東分紅外,將剩余的利潤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預留以填補法定盈余公積。
繳存的法定盈余公積的用途有:一是可以作為投資進行擴建或技術改造;二是做為公司困難時期的經營資金;三是可用于改善勞動生活環境和社會保障;四是可用于公司的股權改造;五是可以作為研發投入,等等。
拓展知識:
法定盈余公積具有很多優勢,如可以增加企業的抗風險性,投資本金較少又可以有效抵御經營風險;另外,繳存法定盈余公積可以降低企業的流動性風險,幫助企業抵御非正常的財務負擔;此外,可以促進企業的發展,進一步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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