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金?" alt="什么是法定盈余公積金?"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法定盈余公積金是一種企業特有的資金儲備。它是企業每年實行納稅利潤稅稅收后,由企業自行設定的資金,其使用方式受法律規定,由企業董事會負責管理和使用。企業法定預算撥款給法定盈余公積金,也可由投資或貸款補充。其使用方式有:①在企業注冊資本金不足的情況下,扣減盈余公積金補充注冊資本金;②支付法律規定的企業活動費用,如立項費用,高技術企業發明專利費用;③發放企業職工獎勵和技術改造等費用,等,亦可以作為調整業績不佳時的緩沖金。
拓展知識:盈余公積金是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財產,用于以資本金的形式補充企業的注冊資本金,用于支付法定費用、獎勵員工,以及當營業性收入出現異常波動時,充當調節企業業績的緩沖資金。企業的盈余公積金可以由企業本身的營業利潤產生,也可以由投資補充,但是卻受到法律規定的限制:否決納入法定盈余公積金的資金不得用于股權支付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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