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貸記賬法是企業管理會計的一種重要方式,它在會計中具有重要地位,是記錄企業賬務信息的一種基本方式。貸記賬法的基本原則是以貸方記賬,即記錄業務活動時,當業務活動發生時,應同時記錄借方和貸方,以表示該筆業務活動實物類資產及其名稱,以及可以直接轉移資產或先前付出的有形或無形的價值。
從基本原則上看,借貸記賬分為借賬和貸賬,借賬一般記錄收入和資產,貸賬一般記錄支出和負債。根據會計分錄的性質,借貸賬記錄的可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權益類和收入類,資產類的會計分錄可以先借后貸,負債類和權益類的會計分錄可以先貸后借,收入類的會計分錄可以先借后貸。
例如,企業收到現金50000元,可以使用借貸記賬法,做出相應的會計分錄:現金賬戶借50000元,應收賬款貸50000元。
此外,部分企業把庫存品的購進和銷售記錄也用借貸賬法記錄,例如:購入原材料10000元,借原材料賬戶10000元,貸庫存商品賬戶10000元。
拓展知識:記賬憑證是按照借貸記賬法記錄完成的財務記錄,由記賬人簽署,主要用于證明企業采取的某項業務活動,規范地記錄賬務活動行為,明確交易雙方權利義務,保證會計記錄的真實性。記賬憑證包括單據、收據、發票等財務憑證以及會計師記賬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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