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質押和抵押是保證金融機構放貸的有效保障措施,兩者都是相對金融機構來說是一種可靠的擔保。質押和抵押的區別主要是質押存在形式上的不同,質押指的是被抵押人將其有價證券、貨幣存放在金融機構處,作為保證金融機構放款的擔保,其中的有價證券可以是股票、債券等;而抵押指的是被抵押人將其所擁有的固定資產作為擔保,以確保借款人按時履行借款義務,其中的固定資產可以是房屋、土地等。
從擔保來講,質押更加具有流動性,可以把借款人的有價證券質押給放款機構,從而把有價證券轉換成現金;而抵押雖然也擁有擔保功能,但它的流動性要低于質押,只能將抵押人的固定資產出讓給放款機構,而不能直接轉換成現金。
拓展知識:有時候,金融機構會將質押和抵押結合起來使用,這種做法叫做“聯?!?,它的作用就是將兩種擔保措施的缺陷都彌補掉,從而有效地降低借款人的違約成本,提高金融機構放貸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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