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保證是指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指在債務人無力履行本債務時,保證人出面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以代替債務人完成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
連帶保證是指一方向其他方擔保相關債務,保證人同意出面擔保其他方的債務,如果債務人無法履行,保證人將承擔連帶的保證責任,代替債務人完成債務支付。
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的主要區別在于:一般保證只針對一個人的債務,只有債務人無力履行本債務的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本債務的保證責任;而連帶保證是多方之間的債務,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在其他債務人無力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出面代替債務人,將本債務人應付的債務全部履行完成。
有時,當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時,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付清連帶的全部債務,而此時的一般保證不一定能夠起到連帶的作用,只有連帶保證才能使保證人擔負起所有其他債務人的責任。
拓展:除了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還有共同保證。共同保證是指幾個人共同出面擔保一項債務,其中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擔任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由于本質上是連帶保證,所以對多方保證人具有督促作用,而且提高了債權人成功獲得清償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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