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是指企業在會計期間內,將財務報表里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其中,營業收入是指其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所反映出來的貨幣凈收益,而利潤總額指的是其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所反映出來的非貨幣凈收益。
有別于貨物或者服務提供者面臨的營銷收入和成本收入,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類似于投資者從其投資項目中獲得的收入。這些投資可以是金融性資產、債務投資等,也可以是內部交易,如內部向公司的供應商或其他客戶購買物品的交易,也可以是現金投資。
在會計期間,會計資產投資者可以通過識別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來計算企業財務狀況。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是指企業從會計期間內公允價值變動體系中獲得的收益,而無需發生任何實質性的現金流動,從而使公司的賬上收入提高。
拓展:企業可以為了適應當前的市場環境以及經濟環境需要而采取相應的會計政策,以調整其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的計量。例如,如果財務管理者認定當前市場環境應當采取“假定”計量,則本期準備計入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可能會發生變化,從而影響企業本期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的計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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