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失責任指人們在進行活動時,有時沒有或者有限度以外地采取預防措施,從而造成他人或公共利益的損害,構成過失。過失責任提出要求人們在行為時應當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以預防或減輕可能造成的危害,如果未能采取相應的措施而造成損害,則應當承擔責任。過失認定標準是根據社會的正常發展逐漸構建起來的,它是以正常人的普遍行為準則為根據,考察相關當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一般人的行為準則,來認定該行為是否構成過失的衡量標準。因此,審判過失責任,本質上是在判斷該行為有無違反一般行為準則,存在否認定之爭的,需要就事實作出客觀判斷,根據社會風俗習慣,評價當事人采取的行動符不符合一般人的規范行為。拓展知識:除了過失責任,還有過錯責任和因果責任,其中過錯責任是指一方的行為確實可能造成危害,而除了小心翼翼的預防措施外,再無它法可以防止最終的損害;因果責任則是指當事人通過其行為而直接造成損害情形下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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