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的暫估成本沒發票
暫估入賬應該是會計處理模式和稅務處理模式差異的一種妥協調節,稅務上只認發票,會計上我們有可以確認相關金額的真實單據就可以了,這也是也算是會計上實質重于形式的一種體現.
實務中出現暫估入賬通常是由于采購方未及時結算,存貨已經入庫,但采購發票尚未收到,不能確定存貨入庫成本的情況.
如果發票跨年度仍未到達,但存貨已經領用并銷售,匯算清繳時是否調整按暫估價列支的成本,目前沒有統一的規定. 根據稅法規定,稅前扣除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1)配比原則,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_納稅年度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后申報扣除.
(2)權責發生制原則,納稅人應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
(3)相關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陛質上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應稅收入相關.所以,對暫估人賬發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則,且納稅人不存在濫用暫估入賬少繳或不繳所得稅的情形,原則上可在稅前扣除.實務中稅務較多運用的原則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

暫估成本賬務處理影響所得稅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準." 因此,在發票未收到前,可以暫估成本.您企業在暫估入帳的成本在匯算前未取得合法憑證的情況下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這部分暫估的成本在進行年度所得稅匯算時必須調增納稅所得額.
所以暫估成本是會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的.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關于5年前的暫估成本沒發票的處理辦法.首先我們要明白,暫估入庫是指沒有發票的時候,先將貨物入庫,金額都是預估的.這個就可能會和實際發票金額存在誤差,我們必須要拿到發票沖回,再正式入賬處理,否則是沒有辦法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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