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不做有什么影響
不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后果如下:
未按規定申報納稅,需要進行處罰;
申報不真實的,隱蔽自己收入的;
根據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出臺的"關于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機制"規定,針對個稅申報造假、虛報的對個人信用帶來負面影響.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就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
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二、納稅人需要進行最終結算和支付的,應當在取得所得后的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向用人單位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并提交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三、納稅人有兩個以上職務和用人單位的,應當選擇其中一個職務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應當向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的稅務機關納稅.
四、納稅人在辦理綜合收益的最終結算和支付時,應當準備與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減、捐贈、享受稅收優惠等有關的材料,并按規定保存備查或報送.
五、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辦理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另行公告.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不做有什么影響?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在上文小編老師已經針對個人所得稅不做匯算清繳的后果影響都是有所講解的,相信大家對此應該是有了初步的理解.其次就是個人所得稅除了企業代扣代繳之外,個人所得則是可以通過個稅APP進行申報的.更多內容歡迎你們來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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