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費扣除限額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的公告》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二是生產經營期間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確定.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調整堅持孰低原則.
一是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40%,即企業已在管理費用中實際列支的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40%部分.
二是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即業務招待費發生額超過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差額.

業務招待費計算基數中包括哪些收入?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出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在營業外收入中進行核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8]101號)附表一(1)《收入明細表》填報說明規定:
1、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為本表第2+13行.本行數據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
因此,業務招待費基數的銷售收入包括以下內容:
(一)營業收入合計(3+8)
1、主營業務收入(4+5+6+7)
(1)銷售貨物
(2)提供勞務
(3)讓渡資產使用權
(4)建造合同
2、其他業務收入(9+10+11+12)
(1)材料銷售收入
(2)代購代銷手續費收入
(3)包裝物出租收入
(4)其他
(二)視同銷售收入(14+15+16)
(1)非貨幣性交易視同銷售收入
(2)貨物、財產、勞務視同銷售收入
(3)其他視同銷售收入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針對"招待費扣除限額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這一問題的詳細解答,相信你們已經了解到了招待費扣除限額的相關規定了.規定的比例大家千萬不要弄錯了,不然到時候多余的課不會讓你再進行抵扣的,所以細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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