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工資如何處理?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大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或者查詢地區計劃生育條例.
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產假期間工資會計分錄如何處理?
1、企業計提產假員工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員工工資(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收到生育補貼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員工生育補貼
支付產假員工生育補貼時:
借:其他應付款--員工生育補貼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計提并支付產假員工工資或支付產假員工生育補貼時,應當通過"管理費用"等相關二級科目以及"應付職工薪酬"相關二級科目、"其他應付款"相關二級科目核算.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針對"產假期間工資如何處理?"這一問題的詳細解答.產假期間工資發放也會存在幾種情況,而且不同的地區,發放比例還會有所差異,上述的方法形式僅供參考!此外,小編還介紹了產假期間工資會計分錄,希望對其理解有用.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