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車輛落戶費為什么是借固定資產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八條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一)規定,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會計準則與稅法中,對于外購固定資產發生的相關稅費進行資本化的規定是一致的.外購汽車發生的車輛購置稅、印花稅、牌照費等均屬于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值的稅費,以后期間通過折舊進入損益.

車輛購置稅的賬務處理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
其中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例:張某購買一輛小轎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價稅合計"為30.51萬元,"不含稅價格"為27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51萬元,本例中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為27萬元,應納車購稅為27×10%=2.7萬元.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購買車輛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稅款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貸:銀行存款
車輛購置稅的計算與賬務處理并不復雜,今天關于車輛購置稅車輛落戶費為什么是借固定資產的解析就到這里啦,如果想要系統的學習或者了解車輛購置相關稅費處理,請登錄我們的網站選擇"企業車輛費用的涉稅風險及籌劃"課程學習,我們從企業車輛購置、車輛使用及車輛處置發生的各項費用著手,全面剖析車輛相關稅費的處理與籌劃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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