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對預收賬款如何繳稅
預收賬款不需要繳稅.因為預收貨款時,收入還沒有實現.這是企業的一項負債.
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有張進項發票該如何做賬報稅--先認證,在認證的當月做賬抵扣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向購貨方預收的購貨訂金或部分貨款.企業預收的貨款待實際出售商品、產品或者提供勞務時再行沖減.預收賬款是以買賣雙方協議或合同為依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負債,這項負債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勞務來償付.

2020小規模納稅人第一季度繳稅的政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六條規定,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本公告下發前已預繳稅款的,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根據上述規定,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月銷售額超過10萬的,應當按規定預繳稅款.但是應當注意,13號公告規定的政策執行期間"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是指稅款所屬期.
有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對預收賬款如何繳稅,大家都清楚了嗎,我們在確認收入才產生納稅義務,另外,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未達到起征點,是可以免稅的.最新的小規模稅收政策,會計學堂也在上文整理了,大家可以看看,感謝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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