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耕地占用稅額計算及會計分錄
答:耕地占用稅是國家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實際占用耕地面積、按照規定稅額一次性征收的一種稅。耕地占用稅屬行為稅范疇。耕地占用稅是我國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個人所征收的一種稅收。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實際占用耕地面積(平方米)×適用定額稅率
會計分錄:
1、用于在建項目(1)工程尚未完工,或已完工尚未投入生產經營的,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產經營的,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由于工程完工并投入生產經營,在建工程成本已形成固定資產價值,因此,還應轉入“固定資產”科目,“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2、未確定用途時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貸:銀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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