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資產?
本辦法所稱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各類墊款、企業之間往來款項)等貨幣性資產,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以及債權性投資和股權(權益)性投資。
資產損失是什么?
根據資產損失最重要的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文件規定,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通知》和本辦法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有哪些注意點
1、報廢處理固定資產損失;
2、銷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損失;
3、銷售存貨損失;
4、盤虧損失;
5、發生壞賬損失;
6、投資損失;
7、被盜、丟失損失;
8、其他

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是什么?
1.存貨盤虧損失,為其盤虧金額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存貨計稅成本確定依據;
(二)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人賠償說明和內部核批文件;
(三)存貨盤點表;
(四)存貨保管人對于盤虧的情況說明。
2.存貨報廢、毀損或變質損失,為其計稅成本扣除殘值及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
(二)企業內部關于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
(三)涉及責任人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說明;
(四)該項損失數額較大的(指占企業該類資產計稅成本10%以上,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增加虧損10%以上,下同),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3.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和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二)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三)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鑒定材料;
(四)涉及責任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的說明;
(五)損失金額較大的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4.在建工程停建、報廢損失,為其工程項目投資賬面價值扣除殘值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工程項目投資賬面價值確定依據;
(二)工程項目停建原因說明及相關材料;
(三)因質量原因停建、報廢的工程項目和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停建、報廢的工程項目,應出具專業技術鑒定意見和責任認定、賠償情況的說明等。
資產損失需要到稅務局備案嗎?
為了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簡化企業納稅申報資料報送,減輕企業辦稅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規定:
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本文主要給大家講解了何謂資產、資產損失是什么、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是什么、資產損失需要到稅務局備案嗎等相關內容,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前,需要先將資產損失申報資料提交稅務機關,取得備案回執后,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按回執上的損失金額申報扣除。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