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剩余價值不足5000可以一次計提折舊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第三條的規定: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購入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會計處理依舊按照不超過5000元計入固定資產(假設不考慮進項抵扣),后續照常計提折舊(按照不低于稅法規定的該資產最低使用年限計提),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的折舊,形成準則與稅法的差異.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條件和方法
1.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條件
(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 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方法.
(2)縮短折舊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3)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4)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對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固定資產; 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2015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方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四、企業擁有并使用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固定資產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加速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一般不得變更.
(一)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后的金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沒有減去預計凈殘值,所以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時,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的兩年期間,將固定資產凈值減去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計算公式如下: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月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二)年數總和法,又稱年限合計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固定資產剩余價值不足5000可以一次計提折舊嗎?會計上固定資產剩余價值不足5000可以一次計提折舊,會計上沒有所謂的折舊年限規定,但有一個原則,與企業所得稅規定折舊年限不一致的,要做納稅調整.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