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勞務報酬?
勞務報酬是個人為企業或其他組織和個人提供了某種勞務而取得的收入,老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于勞務報酬的界定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勞務報酬預征的最新規定
勞務報酬同工資薪金合并應該按照年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最終適用于3%--45%的超額累進稅率.但企業在發生勞務報酬支出時如何進行個稅扣繳一直是一個問題,按照56號公告是這樣的:
1、勞務報酬收入減除費用計算應稅收入額
預扣費用減除同匯繳一樣,勞務報酬執行20%費用扣除,如果每次收入低于4000元,直接按照800元減除費用.
2、應稅收入額計算預扣稅款
計算出應稅收入額后乘以對應的預扣稅率計算出預扣稅款.關鍵在于預扣稅率,文件規定如下:
個稅改革前,勞務報酬稅率也不過20%,現在新政中預扣率最低20%,最高40%,著實令人無語.舉個栗子來看看:
張先生是自由職業者,從A企業每月取得勞務報酬10000元,全年取得120000元,按照上述規定,預扣稅款為:
10000*80%*20%稅率*12個月=19200元
如果次年個稅匯算清繳應該繳納多少稅款呢?
在我們設定的這種情況下,張先生被預扣19200元稅款,但年末匯算清繳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就帶來了極大的麻煩,需要申請退稅.
個稅改革中的預扣政策,本來就應當考慮到實際情況,勞務報酬的預扣如此之高,將嚴重限制勞務報酬的支付與取得,未來期待各地稅務機關對于勞務報酬代開發票政策進行重新界定,比如對于某些常見而又額度不大的勞務報酬是否可以考慮進行較低稅率的核定征收,避免勞務報酬政策形同虛設.
勞務所得稅 年底會扣除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六十三號)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六十三號)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直接相關的、合理的勞務費支出能夠取得合法有效憑據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但企業承擔應當由個人繳納的稅款,相關稅款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若合同明確約定勞務費是稅后金額,應當換算成含稅收入后確認各稅種的計稅依據.

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如何正確區分工資薪金與勞務費
1.關于兼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再任職支出扣除問題
為界定工資還是勞務費國家稅務總局曾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中作出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文件中又進一步明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所稱的"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
(2)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3)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第二條規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這些規定雖然是關于個人所得稅的一些規定,但目前很多稅務機關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性質認定上也以此作為依據,以做到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尺度的統一.
本文詳細講解了勞務所得稅年底會扣除嗎,也介紹了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如何正確區分工資薪金與勞務費.作為一名企業的會計一定要學會區分工資薪金和勞務所得,這樣就可以更好的代扣代繳所得稅.如果你對本文介紹不是很滿意,咨詢一下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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