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結算成本必須取得發票嗎
總包商已經完稅的,可以拿完稅證明可以開代扣代繳營業稅的分包發票,由于總包商已經完稅,所以不需要再繳納分包發票的營業稅及附加,只需要繳納分包合同的印花稅就可以了.
跟建筑隊結算時你單位代扣代繳了相應稅金,建筑隊還需給你單位出具發票,不可以以他們開具的收據記工程施工成本.
理由1、《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理由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有相關規定,沒有合法憑證的支出在所得稅前不允許扣除.
施工企業通過完工百分比法分包,是可以進行完工程度暫估的.

完工百分比法衡量完工進度可以采用以下兩種方法:
1、工程估計(或實際里程數,如完成建設公路的里程數)
2、實際發生的成本占預期總成本的比率.
會計學中, 一旦確定隨生產的進度確認收入, 按照配比原則的要求相應的成本費用也應隨之確認.
適用條件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
2、相關的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
3、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確定
4、交易中已經發生和將要發生的成本可以可靠的計量
如果采用工程計價單確認分包成本,就會出現當月計提分包成本時,未取得相應的分包發票,這種情況下涉及的增值稅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計量分包成本時,未取得相應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財稅2016年22號文規定當期未取得增值稅專票,會計處理時只記不含稅價,增值稅部分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再進行相應處理.
在實際業務中經常是按含稅價暫時計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取得發票時增值稅部分對"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進行相應的沖減,再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即可.
以上就是分包結算成本必須取得發票嗎的全部內容,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看完上文你應該知道了嗎,作為一名稅務機關的相關人員,要明白稅務處理,如果你有興趣,可以關注會計學堂官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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