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什么時候抵扣

2019-12-12 15:5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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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什么時候抵扣,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的計稅制度.很多會計從業人員都不知道,小編在下文進行了詳細的介紹,不知道朋友可以看看會計學堂小編整理在下文的內容!

年度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什么時候抵扣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的計稅制度.納稅人在年終匯算清繳時,少繳的所得稅稅額,應在下一年度內繳納;多預繳的所得稅稅額,在下一年度內抵繳;抵繳后仍有結余的,或者下一年度發生虧損的,應及時辦理退庫.根據現行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在按月或按季預繳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準予彌補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應納稅所得虧損額,無需等到年終匯算清繳時再予以彌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納稅額的,應在匯算清繳期限內結清應補繳的稅款;預繳的稅款超過全年應納稅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辦理退稅或者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納的所得稅.

年度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什么時候抵扣

企業所得稅年底匯算清繳怎么抵扣

企業所得稅年底匯算清繳分無限期結轉抵扣項目和限期結轉扣除項目抵扣.

一、無限期結轉抵扣項目

(一)廣告宣傳費的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關于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廣告費的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定,企業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規定已發生但尚未扣除的廣告費,2008年實行新稅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額,加上當年度新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后,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比例計算扣除.

(二)職工教育經費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關于以前年度職工教育經費余額的處理,國稅函[2009]98號文件規定,對于在2008年以前已經計提但尚未使用的職工教育經費余額,2008年及以后新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應先從余額中沖減.仍有余額的,留在以后年度繼續使用.

(三)長期股權投資損失的處理.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對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但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規定,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該規定發布以前,企業發生的尚未處理的股權投資損失,準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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