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發票已認證但是進項發票有錯誤怎么辦
答:收到進項發票當月已經認證但是發現對方開錯了,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在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上傳后將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給銷售方,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銷貨方開具專用發票后,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時,在未收到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以下簡稱《證明單》)以前,不得開具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銷貨方收到《證明單》后,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
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的存根聯、記帳聯作為銷售方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所注明的增值稅額和《證明單》注明稅額必須相等.

進項發票已認證但是對方作廢了該怎么辦?
答:這種情況屬于將電子發票進行了作廢,而紙質發 票交給了購貨方,并且購貨方通過了認證進行了進項稅額抵扣,這類情形不需要開具紅票,按以下規定處理.
在增值稅稽核系統屬于作廢發票,那么在次月的19號經過國家稅務總局進行比對以后,系統會提示發 票為"屬于作廢發 票",抵扣憑證審核系統會通知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協查,
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會通知購貨方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并將協查結果回復給開票方主管稅務機關.開票方重新開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 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二十五條 用于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專用發 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相符(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認證相符的專用發 票應作為購買方的記賬憑證,不得退還銷售方.
上述的文章根據國家規定講解了進項發票已認證但是進項發票有錯誤怎么辦這個問題,一般來說我們要通過紅字發票沖銷,就行了.如果還有疑問歡迎大家向會計學堂的老師提出,我們馬上解答.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