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后發生折扣怎么處理
因企業給予外方折扣,少收回外匯,若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外匯局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規定,辦理退稅.
若企業不能取得外匯局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2號)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出口企業雖已申報退(免)稅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有關憑證的貨物;視同內銷貨物計提銷項稅額或征收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于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于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問題給予外方的銷售折讓,就企業所得稅而言,應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本期(月)發生的銷售退回或銷售折讓,按應沖減的營業收入,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退還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
因此,對于本期給予外方的銷售折讓,會計上應沖減營業收入.

出口發生銷售折扣、贈送、以貨抵賠如何處理?
問題一、貨物出口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客戶要求打折,如該貨原出口為10000美金(報關單上的金額),打9折后客戶少付1000美金,怎么做帳務處理?
根據財稅 [2004]116號第四條規定的"國外客戶推遲支付貨款或不能支付貨款的出口貨物,及出口企業以差額結匯方式進行結匯的進料加工出口貨物,凡外匯管理部門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的,出口企業可按現行有關規定申報辦理退(免)稅手續."精神.取得相關資料,開具紅字出口發票,沖減出口免抵退收入.否則會計上可作折扣折讓處理,但不能沖減免抵退收入,如原已收匯,差額掛應收賬款-應收出口外匯款貸方.
問題二、原計劃出口500箱產品每箱20美金,共計10000美金,出貨時應產品質量不合格,由于退貨更不合算,只好將將其中的50箱免費送給客戶,因商檢單已按計劃的打了,報關也是按計劃報的,而現實際收入為9000美金,如未收匯如何處理?如果已收匯10000美金,對方要求退匯或抵以后貨款怎么處理?
分兩步處理:一是按一般折扣折讓處理.(參解一)二是按無償贈送處理,由于不能收匯,無法取得外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將會被按單證不全視同內銷處理.
問題三、貨物出口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或質量等原因客戶要求打折,如該貨原出口為10000美金(報關單上的金額),打9折后客戶應付9000美金,由于已收匯,因此雙方協商,補充1000美金的貨物,即以貨抵賠,該怎么做帳務處理?
分兩步處理:一是按一般折扣折讓處理.(參解一)二是按一般出口處理,在規定時間內單證信息齊全,可按出口免抵退處理,否則,將被視同內銷處理.
問題四、出口的貨物已經取得退稅的.但是,客戶用了一段時間出現質量問題,要求給予折讓的,應該如何處理出口退稅?
這里主要涉及到退匯問題.一般而言,只要外管部門給予核銷,如果金額不大,會計上作折扣折讓處理?不調整出口免抵退.如果金額較大,需沖減免抵退收入,則要按規定取得相關資料,開具紅字出口發票.
案例解析
問:我公司是一家生產型出口企業,2014年8月15日出口國外一批服裝并已申報免抵退稅,但10月份客戶因質量問題要求賠款3000美元.請問:這筆賠款在會計與稅務上應如何處理?免抵退稅是否需要追繳?
答:你公司出口貨物因質量問題需支付對方客戶賠償金時,無論會計還是稅務處理皆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1)如果此賠償金是針對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對于銷貨方而言,所支付的賠償金實際上相當于對購貨方銷售貨物的折扣或折讓,應該按照折扣、折讓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企業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但銷售折讓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其會計處理與銷售退回的會計處理相同.
對于已辦理的免抵退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提供收匯資料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規定,出口貨物符合該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本案例適用第2項:因出口商品質量原因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于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進口國商檢機構證明的,提供進口商的檢驗報告、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不能收匯或不能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收匯的,應按會計制度規定沖減出口銷售收入,同時沖減當期免抵退稅的數據,并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并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對應的有關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視同收匯處理,即按壞賬進行處理;未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申請《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的,按免稅處理.
(2)如果此賠償金是針對貨物質量帶給國外客戶的損失,應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不用開具紅字出口發票沖減外銷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這是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可以在稅前扣除.對于已辦理免抵退稅的,如果出口貨物不能收匯,可按上述要求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報送《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按壞賬處理,同時免抵退稅款在當期進行沖減;否則按免稅處理.
出口退稅后發生折扣怎么處理?應該做紅字分錄沖銷.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問題給到外方的銷售折讓,針對企業所得稅來說,應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如果大家對文中內容有爭議的話,歡迎和會計學堂小編討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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