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逾期申報免罰嗎?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福建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則>和<福建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通知》(閩國稅發〔2012〕127號)規定: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一個納稅年度首次發現且不超過規定申報期限10日內改正的,不予處罰。”
因此,逾期申報一個納稅年度首次發現且不超過規定申報期限10日內改正的,不予處罰。
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和內容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和稅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等。

公司是零申報逾期了怎么辦?
1、對于零申報納稅申報遲了是要罰款的。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能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還要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規定,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人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委托代征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人因不可抗力情形,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或委托代征稅款報告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報告。
好了,首次逾期申報免罰嗎?答案是逾期申報一個納稅年度首次發現且不超過規定申報期限10日內改正的,不予處罰。關注會計學堂,學習更多有關稅務申報的內容,有問題可以直接來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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