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代開的增值稅發票蓋什么章
答:為了進一步加強稅務機關為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開專用發票進行偷騙稅活動,優化稅收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代開普通發票應指定專人負責,一般應使用計算機開具,并確保開票記錄完整、準確、可靠存儲,不可更改;暫無條件使用計算機開具的,也可手工填開。
無論使用計算機開具還是手工填開,均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否則無效。
代開發票專用章的規格和式樣比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55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因此,已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無需再加蓋收款方的印章。
代開的普通發票,要求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但是沒有明確規定是否需要加蓋收款方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對《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的管理要求加蓋代開發票專用章即可,不需要同時加蓋收款方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經與部分地區稅務機關溝通,稅務機關認為代開的普通發票不需要再加蓋收款方發票專用章。

收到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沒有銷售單位的章符合規定嗎?
參考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附件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規定,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為其他個人代開的特殊情況除外)。
稅務機關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依據上述規定,貴公司收到的此張發票蓋章是符合規定的。
所以,通過閱讀本文以后,稅務局代開的增值稅發票蓋什么章?一般都是需要蓋印收款方的印章的,如果對于這方面的內容還有什么疑問的,可以直接在線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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