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傭金增值稅抵扣嗎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十三條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如果能判斷是完全發生在境外的的傭金,則不需要扣繳增值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五條關于收人來源地的判定原則,勞務發生在境外,屬于來源于境外的所得,故不征個人所得稅.
支付傭金代扣代繳增值稅抵扣的分錄
確認傭金費用時:
借:銷售費用-銷售傭金
貸:其他應付款
支付傭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傭金
貸: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增值稅-代扣代繳附加稅
銀行存款
繳納代扣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增值稅-代扣代繳附加稅
貸:銀行存款
抵扣進項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借:銷售費用-銷售傭金(紅字)

支付國外傭金時代扣代繳的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服務完全發生在境外增值稅是必須代扣代繳的.不過你代繳了 進項也能抵扣回來.所得稅的話 如確實服務完全發生在境外是不用代扣代繳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庫存現在/銀行存款
向境外公司支付傭金 所得稅可以抵扣嗎?
第五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一) 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 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該外貿公司不屬于中介公司應該按照勞務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支付境外傭金增值稅抵扣嗎?對于這個問題,上述文章根據具體的文件規定作出了解答,如果是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是不需要扣繳增值稅的.文章中會計學堂小編還整理了相關的問題及解答,相信看了本文的內容,你一定有所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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