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返還是什么意思
在總工會網站工會經費收繳管理系統中經過注冊程序,填寫了基層工會的賬戶信息并經審核通過,上繳經費的60%將回撥到所填寫的工會開戶賬號中.工會經費實行每月返還.地級以上市總工會在收到工會經費后的次月15個工作日內,將基層工會應分成部分的工會經費回撥繳費單位工會賬戶.
上級工會返還的工會經費,是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14〕23號)第二條規定,工會經費收入范圍: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第三條規定,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所在省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
《工會會計制度》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工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規定,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工會組織.
第三條規定,工會會計是各級工會核算、反映、監督工會預算執行和經濟活動的專業會計.工會依法建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與工會預算管理體制相適應.
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縣級以下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或者聘請兼職會計.
第五條規定,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縣級以上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第六條規定,工會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上級工會返還的工會經費,是否作為企業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于地方總工會組織返還給企業的工會經費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因為總工會按照一定比例將工會經費返還給企業,其返還對象是企業的工會組織,并不是給企業的,且是作為企業工會的活動經費,屬于專款專用,并按要求轉至企業工會的賬戶.
另外,在返還工會經費的賬務處理上,如果企業專門設立了工會組織,并且單獨核算,則返還的工會經費資金應當直接轉為企業工會組織的收入,工會單獨進行核算.如果企業規模較小,工會組織不健全,工會組織未單獨進行核算的,那么返還的工會經費在賬務處理上應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企業若發生了工會活動經費可以直接從"其他應付款"中支付.
根據上述內容,工會經費返還是什么意思大家都明白了吧,工會組織返還給企業的工會經費,其返還對象是企業的工會組織,并不是給企業的,且是作為企業工會的活動經費,屬于專款專用,按工會會計制度單獨核算,屬于工會收入.但不屬于企業所得稅收入,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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