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結轉增值稅到什么科目
答: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要設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增值稅的應繳數、已繳數及欠繳或多繳數.該科目的借方記錄已繳增值稅;貸方記錄應交增值稅;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繳的增值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欠繳的增值稅.
1、小規模納稅人交增值稅走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而且期末增值稅不用結轉.具體上交的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應交稅金是指企業應交未交的各項稅金,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等.(若余額在貸方,則說明企業的銷項稅額大于它的進項稅額).需要指出的是,企業繳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在此項目中進行反映.2007年新會計準則變化: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稅費".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答: 一、進貨
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的增值稅,不管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都必須與所購貨物支付的價款一起直接計入有關貨物及勞務的成本.
二、銷貨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如果能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經縣(市)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稅務所代開專用發票;如果不能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不得代開專用發票,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但不管小規模納稅人開具何種發票,其應納稅額一律按照計稅銷售額(包括向購買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其應納稅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如果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時,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的,則必須按規定方法將計稅銷售額換算出來.
三、上繳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在上繳增值稅時,應按實際繳納的稅款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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