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會計分錄
答: 計提企業所得稅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繳稅費--應繳企業所得稅
繳納稅金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繳稅費--應繳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我們是小規模企業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六十九條 第(三)項:小企業按照規定實行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先征后返的,應當在實際收到返還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不含出口退稅)、消費稅、營業稅時,計入營業外收入.
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屬于征前減免,所以減征的所得稅不計入營業外收入,也不作相關會計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其他免征增值稅業務賬務怎么處理?比如銷售免稅農產品.
答:全額計入營業收入,增值稅不作相關會計處理.對此雖沒有明文規定,但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應用指南的第二條第三款中明確規定:"除稅收返還外,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減征、免征、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形式.這類稅收優惠并未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 不作為本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據此,我們可以肯定直接免征增值稅的優惠不能按照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在排除了"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方式后,仍然沒有相關的指導性文件來明確此類稅收優惠的會計處理.因此仍存在會計處理困境.再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對收入的定義:"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企業享受增值稅直接免征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應該是完全符合收入的定義,因此應該將其納入收入的范疇.根據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同志的《關于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幾個具體問題的說明》中對收入和費用的定性:"收入或費用突出日常活動,只有企業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才構成營業收入或成本,非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或流出屬于利得或損失,計入營業外收入或支出."根據這一段對收入的明確定性分類,我們不難看出,企業免征增值稅形成的收入是與企業日常活動密不可分的.所以企業免征增值稅形成的收入應該列入企業的"營業收入",并且是"主營業務收入".
學習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大家是不是又更進一步的了解了相關知識,如果想學習更多的財會知識,大家可以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我們有精彩的豐富的財會知識.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