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工資總額是1月到12月工資總額嗎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稅[2017]778號)文件規定: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按本單位實際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超過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算.社會平均工資指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和統計部門公布的社會平均工資.
何謂殘保金?殘保金的用途有哪些?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殘保金的用途
《殘疾人保障法》明確,殘保金納入財政預算,專項用于殘疾人職業培訓以及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另外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提出了"保障金"專項用于下列開支:
(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社保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五)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貼.
殘保金工資總額是1月到12月工資總額嗎?殘保金工資總額是按照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促進其就業收取的專用資金,也就是單位(機關、團體、企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按規定都應該安排一定的殘疾人在自己單位就業.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