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代開車輛租賃費屬于什么類型?
汽車租賃屬于有形動產租賃業務,屬于營改增范疇,需要到國稅部門開具汽車租賃發票,需要攜帶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代開發票申請表。
《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2.3版3.2.2—070 普通發票代開
【業務描述】
由稅務機關根據收款方(或提供勞務服務方)的申請,依照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代為向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開具普通發票的行為。
國稅、地稅通用業務。
縣級業務。
【報送資料】
(1)《代開發票申請表》。
(2)稅務登記證件;按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
(3)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如業務合同、協議或者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公司租用個人車輛怎樣代開發票?
一、個人按次納稅,起征點為500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稅務局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發票及稅款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8號)規定,經國、地稅局協商,可由國稅局為地稅局代征有關稅費。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現行規定需由主管國稅局為其代開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發票)的,主管國稅局應當在代開發票并征收增值稅(除銷售免稅貨物外)的同時,代地稅局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因此,如個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達到起征點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征收率為3%,并由國稅局代地稅局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的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因此,納稅人提供增值稅應稅行為,則應按上述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開具發票。
三、代開普通發票所需資料如下:(一)《代開普通發票辦理表》(網上預受理的固定戶須提供)。(二)按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四)付款方對所購物品(或勞務服務)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書面證明必須載明收款方經營行為(或勞務服務)發生的地點、貨物品名(或勞務服務)、單價、數量、金額,以及付款方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和聯系人等內容,加蓋公章(付款方為個人的,以簽章確認)。
個人代開車輛租賃費屬于什么類型?綜合以上所述,其實關于汽車租賃的都是屬于有形動產租賃業務的,由此產生的費用應當作為有形動產租賃費用,屬于營改增范疇,應該有國稅部門開具專用的有效汽車租賃費用發票。如果你看完后對于汽車租賃的業務感興趣,都可以來會計學堂網進行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