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通常包括哪些行為
答:(一)虛開、非法代開發票認定
(1)虛開發票的行為包括:
(2)對于非法代開發票的行為,依照虛開發票進行處罰。
(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定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手段包括:
理解:這里指進行了交易,但是開票方與實際銷售方不一致。注意:不是所有的接受虛開都是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具有主動性,是指具有主觀故意性的受票人。明知是虛開而加以接受,不論是主動找別人,還是別人找上門,都是虛開。
2、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行為的認定
“善意”的認定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如有證據表明購貨方在進項稅款得到抵扣或者獲得出口退稅前知道該專用發票是銷售方以非法手段獲得的,對購貨方應按偷稅、騙取出口退稅處理。
3、納稅人通過虛增增值稅進項稅額偷逃稅款,但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屬于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受票方納稅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辦理。

虛開發票行政處罰:
1. 受票方利用他人虛開的專用發票,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稅款進行偷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三條,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稅發( 1997) 134 號)。
2. 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本文詳細介紹了虛開發票通常包括哪些行為,也介紹了虛開發票行政處罰是怎樣的。作為一名企業的財務會計,特別是主管開票業務的會計,一定要非常清楚,發票是不能胡亂開出的,需要開發票罪責很重。如果你不太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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