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有借方余額也需要計提壞賬嗎?
可以是借方余額的。
其他應付款借方余額表示:
多付款應收回來的款項;
2.其他應收款發生比較少,會計不想單獨設此科目進行會計核算,也表示應收的款項。
其他應付款屬于負債類賬戶,借、貸、余額表示的含義:
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
2.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
3.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
本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什么?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其他應收款進行檢查,預計其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按照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經批準作為壞賬的其他應收款,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其他應收款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并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有借方余額也需要計提壞賬嗎?不需要的,其實其他應付款借方余額就是多支付的款應該收回來的,可以直接做借方余額繼續核實的。很多時候其他應收款發生的比較少,財務會計都不會太想做單獨的科目來核算。如果有什么需要向知道的會計知識,小編老師建議你可以去會計學堂網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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