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
開發企業取得的預售收入不得作為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等三項費用的計算基數,至預售收入轉為實際銷售收入時,再將其作為計算基數。(2)新辦開發企業在取得第一筆開發產品實際銷售收入之前發生的,與建造、銷售開發產品相關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可以向后結轉,按稅收規定的標準扣除,但結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納稅年度。” 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的扣除基數都是與收入掛鉤的,沒有收入就不得扣除。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 “第六條 企業通過正式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或《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應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據此是否可以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預售收入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的扣除基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六條規定:“企業通過正式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或《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應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實現。”只有符合上述規定的收入方可作為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的扣除基數。

房地產企業業務招待費怎樣算所得稅扣除?
業務招待費定義: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計算“3步法”應稅收入與業務招待費等費用計提基數的關系表“3做2不做”:(1)可以作為計算費用扣除基數的收入:營業收入(包括:①主營業務收入、②其他業務收入、③視同銷售收入(2)不作為計算費用扣除基數的收入:⑴營業外收入、⑵投資收益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投資收益),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長期待攤費用)在稅前扣除。
綜合以上,不知道小編老師分享的資料能否幫助大家解決房地產企業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的問題。業務招待費在大多數企業中都是存在的,企業財務人員不可避免的需要處理這類問題,所以掌握更多的業務招待費會計處理是有必要的,歡迎大家來會計學堂網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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