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規定,應進行所得稅清算處理的企業包括:
1.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
2.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
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以下內容:
1.全部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2.確認債權清理、債務清償的所得或損失。
3.改變持續經營核算原則,對預提或待攤性質的費用進行處理。
4.依法彌補虧損,確定清算所得。
5.計算并繳納清算所得稅。
6.確定可向股東分配的剩余財產、應付股息等。

所得稅清算申報時間是什么時候?
居民企業納稅人應當在2019年5月31日前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
需要準備的資料: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
(2)財務報表;
(3)備案事項相關資料;
(4)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5)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6)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7)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針對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哪些內容的這一問題,文中已作出詳細的解答,一般企業不再繼續經營,就要進行所得稅清算,需要進行所得稅清算處理的企業小編也在文中為大家整理出來了,詳情請關注會計學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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